近日,深圳龙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3月31日16时51分许,深圳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 万元。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工程名为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建园林公司”)。据《调查报告》介绍,事故发生当天,工人正在为沟槽开挖安装给排水、土方外运等。管道安装工吴某文(死者)下到WE19-1沟槽底部测量和找平清底。地面上一名工友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其间有工友叫吴某文离开沟槽,吴某文未离开沟槽,在挖掘机吊运井筒过程中,沟槽侧壁土体发生局部坍塌,吴某文被砸中掩埋。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林建园林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林建园林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制止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行驶、吊装作业和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事故隐患;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调查组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林建园林公司进行处罚。林建园林公司项目经理罗某全、施工员卓某雄、安全员廖某波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罚。
调查组还建议,林建园林公司班组长张某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其行为涉嫌犯罪;林建园林公司挖掘机司机张某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两人刑事责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汪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