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安排部署。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不文明养犬整治专班,明确局属相关各科室、中队职责,配强专项整治执法力量,推动整治落地见效。
强化督导指导。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指导,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乡办联动配合。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定期听取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短板。对存在问题突出的辖区单位进行约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城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开展“黎明+黄昏”专项治理行动,围绕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周边城中村、社区等重要区域,坚持早、晚集中排查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着力解决不办理“犬证”、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现象。同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有违规、必处置”的不文明养犬整治氛围。
强化日常治理。组织城区“一乡四办”各基层市容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巡查值守,做到严密防控,推进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整治突出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相关区域,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卡口设网等措施收容流浪犬只,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 80 余人次,执法车辆 20 余辆次,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300 余份,收容流浪犬只 9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