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15日起,江门市阶段性实施两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促进江门市职工居住品质的提升。
据悉,此次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施时间是从2024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
在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提高到1.5倍。在江门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不仅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大,而且从原来的只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同时提高购买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江门市还阶段性提高了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在江门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职工,单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16万元提高到增加20万元。(记者 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