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张冰)共享单车有效拓展了公共交通服务半径,满足了部分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成为了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但与此同时,违规投放、乱停乱放等乱象也普遍发生。
为促进咸宁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近日,咸宁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咸宁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区内共享单车的经营服务、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进行监管。
《办法》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须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范围与理赔程序。用户发生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安排专人协助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案件调查。
共享单车迅速普及,在方便公众出行的同时,也给城市治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对此,《办法》中提出,在日常管护中,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及时清理挤占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未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定时对停放区域的共享单车进行调整,按要求统一摆放。
此外,《办法》还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建立文明用车奖惩机制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对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章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平台推送、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倡导用户遵纪守法、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形成社会公众治理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咸宁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严格落实考核结果的运用。针对管理服务质量达不到城区投放管理要求,一年内累计三次评分考核排名末位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淘汰该共享单车企业,并可无条件收回运营配额。
咸宁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遵循“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多方治理”的原则,旨在进一步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发展,保持交通环境安全、市容规范有序和卫生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