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湖北:黄冈市193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4-08-09 17:16:30来源:黄冈日报   
核心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如何开展,成效如何?7月30日,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全市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7个行政村,累计完成1932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治理率达48.52%,超额完成省定40.5%的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如何开展,成效如何?7月30日,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全市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7个行政村,累计完成1932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治理率达48.52%,超额完成省定40.5%的目标任务。

黄冈是农业大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全市农村实际作出的选择。通过“分区、分类、分期”推进实施,实行纳管、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管控4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黄冈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纳管,即在城镇内及其周边的村庄污水,经污水支管收集后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即村庄或一定范围内农户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或暗渠收集,就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即村庄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环境管控,即针对环境容量大、居住分散、非环境敏感区、污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或待拆迁、待搬转的村庄,农户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等简单方式处置后通过环境进行消纳(含资源化利用),不产生农村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

建设集中式、分散式设施、环境管控治理模式,都是鼓励出水进行资源化利用,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农业、渔业利用等。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模式,都必须守住“三个基本”,即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

为了更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黄冈市从高设标,自加压力,制定出台《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将2024年省定目标277个行政村,提高到541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市定年度目标任务的75.2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目标。(记者 李娇 实习生 陈子欣)
(责任编辑:袁冬亮)
下一篇:

月圆的遐想

上一篇:

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市容环境综合指数测评园林绿化专题培训会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