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如何开展,成效如何?7月30日,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全市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7个行政村,累计完成1932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治理率达48.52%,超额完成省定40.5%的目标任务。
黄冈是农业大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全市农村实际作出的选择。通过“分区、分类、分期”推进实施,实行纳管、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管控4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黄冈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纳管,即在城镇内及其周边的村庄污水,经污水支管收集后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即村庄或一定范围内农户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或暗渠收集,就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即村庄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环境管控,即针对环境容量大、居住分散、非环境敏感区、污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或待拆迁、待搬转的村庄,农户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等简单方式处置后通过环境进行消纳(含资源化利用),不产生农村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
建设集中式、分散式设施、环境管控治理模式,都是鼓励出水进行资源化利用,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农业、渔业利用等。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模式,都必须守住“三个基本”,即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
为了更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黄冈市从高设标,自加压力,制定出台《黄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将2024年省定目标277个行政村,提高到541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市定年度目标任务的75.2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目标。(记者 李娇 实习生 陈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