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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举措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

2024-08-03 07:41:46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住建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缓解学生宿舍床位供需矛盾。鼓励符合拆除条件的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支持适当提高高校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住建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缓解学生宿舍床位供需矛盾。鼓励符合拆除条件的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支持适当提高高校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湖北住建厅
 
据了解,为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更好满足现阶段学生和学生家长对高校学习生活环境的需求,《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建设任务、筹资渠道、配套政策、规范管理、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缓解学生宿舍床位供需矛盾。推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内涵发展,将学生宿舍建设成环境育人的高地。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任务,提出了新建、改扩建和购买、租赁等3种建设方式,以有效解决当前湖北省高校学生宿舍床位供给不足、环境有待提升、功能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新建方面,支持宿舍面积缺口大、具备新建条件的高校,新建一批学生宿舍。鼓励新建宿舍参照本科生四人间、硕士研究生两人间、博士研究生单人间的标准规划建设。鼓励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拆除条件的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支持适当提高高校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改扩建方面,支持高校优化现有校区空间结构,对现有宿舍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鼓励对老旧学生宿舍进行改造提升。支持资源缺口大且新建难度较大的高校,对校内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备住宿功能的用房进行改造利用。
 
在购买、租赁方面,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
 
《实施方案》提出,高校实施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商业贷款和高校自有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
 
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60%,每校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
 
要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公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新建和改扩建学生宿舍。
 
要发挥商业贷款补充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在授信方式、贷款周期和利率价格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地方高校基本户开户行牵头提供银团贷款服务,更好匹配地方高校宿舍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实施方案》要求,要稳妥推进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
 
要优化学生宿舍建设流程。优化建设审批流程,实施高校学生宿舍项目多部门联合审批。对建设规模较小(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设计内容单一的学生宿舍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涉及新增用地和新增建设面积的1000万元以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可直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
 
要推动招生计划与宿舍面积挂钩。对学生宿舍面积总量缺口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高校,原则上不新增安排招生计划,问题突出的压缩招生计划。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高校债务风险动态监控,科学规范借贷用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按期还贷,避免过度举债建设,严防债务风险。要稳妥把握配套设施建设节奏,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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