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其中,政策提出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原贷款办法规定:“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现调整为: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40年减房龄,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同时,提高二手房贷款限额。原办法规定:“购买二手房或拍卖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现调整为:购买二手房或拍卖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此外,为支持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对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支持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青年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20万元贷款额度支持,此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和还款能力的限制,其他相关政策不变。青年人是指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该调整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截止至2025年末。(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