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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退出机制!长沙推新政 长租房可提前解约

2024-07-25 17:27:23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核心摘要:今日,随着一份《关于明确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公开,长沙市的长租房政策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明确了退出机制。
今日,随着一份《关于明确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公开,长沙市的长租房政策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明确了退出机制。

该份由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7月16日印发的文件,除明确自本通知之日起,不再新增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业务外,还就原已办理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业务并签订协议的,作出了相关工作安排:一、按协议内容履行;二、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房屋业主可以申请退出:1. 当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运营满3年后;2. 业主未能通过盘活存量房获得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3. 需要将盘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4. 盘活的存量房源是业主的唯一自住房屋。

经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文件属实。

“这是适应楼市新形势,作出的人性化的工作制度安排,有利于卖掉旧房换新房。”当地某品牌房企营销负责人王先生认为,长沙市算是基本终止了自2022年5月以来实施的长租房政策。

2022年5月8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居民将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房申请用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则该套房屋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在楼市严格限购的当时,这一新政再次将“楼市调控模范生”的长沙市拉入公众视野。

一方面,有观点认为,当时的新政是为长沙楼市限购适度松绑开了一个口子:用长租房换房票;另一方面的观点则认为,长沙市这一鼓励居民住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做法,在推动政策性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目标的同时,也拉动了市场新增的改善性需求,并提前设防、有效抑制住“炒房”行为。

早在2019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长沙与北京、上海、南京等共16座城市入围首批试点名单。由中央财政每年出资8亿元,地方每年出资3亿~4亿元,筹建供应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租赁房。

在这项试点工作中,近年来长沙市通过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长沙经验”,解决了“新市民”住房问题,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长沙“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在积极响应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同时,也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主动作为,适时对楼市政策作出一系列的优化调整。

今年4月18日,长沙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即日起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让执行期超7年的住房限购政策得以松绑。在长沙市的购房资格完全放开之后,紧接着,房贷的首付、利率操作成首套也不成难题,长租房政策的实施已意义不大。

也正基于此,自4月下旬起,有市民在红网《问政湖南》平台留言,建议取消之前签订的长租房协议,允许长沙市已签约的长租房退出长租,以推进二手房屋正常交易。

对此,长沙市住建局4月28日曾回复留言称,经与试点企业反复沟通,未享受核减套数或贷款优惠利率的,可以与试点企业协商退出协议。业主通过盘活存量房已享受核减套数或使用了贷款优惠利率的,仍应按协议内容履行。在协议履约期内,房屋权属人可进行房屋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与办理租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取得市住建部门的租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联系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

随着市民诉求的不断增加和市场新出现的积极变化,长沙市经研究论证,于近日明确了长租房的相关退出机制。

在长租房政策适时退出之后,下一步长沙市的住房租赁市场,又将如何创新发展?各界拭目以待。(记者 赵春林)
(责任编辑:袁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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