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惠州市宣布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对于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惠州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
根据惠州市执行的公积金政策,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此外,今年4月30日,惠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在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方面,提出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180万元。
政策显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加大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惠市公积金委〔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认定的Ⅰ类、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在《办法》有效期内,Ⅰ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可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记者 计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