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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天国际名苑物业中心5·2物体打击事故查明:1名绿化工人死亡

2024-07-16 14:59:17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核心摘要:7月1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布《福田香蜜湖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5·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7月1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布《福田香蜜湖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5·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福田香蜜湖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5·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5月2日9时30分许,香蜜湖街道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绿化养护工人杨某卫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意识不足造成的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MHG74,法定代表人为夏某,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社区侨香路1025号新天国际名苑B栋新天国际管理处宿舍B栋底层01。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与维修;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

杨某卫(死者),是深圳市清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派驻到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长期驻点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工人,未与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张某,是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兼管保洁和绿化工作,事发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目击者。

2.深圳市清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瑞环境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2799573G,法定代表人为赵某珂,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民丰路鑫茂花园B区3栋1单元6C。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室内清洁服务、园林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等。

2022年12月1日,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与清瑞环境公司签订《新天国际名苑公共绿化养护承包合同》,将新天国际名苑项目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清瑞环境公司,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未重新签订合同,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事发时双方无合同关系。

2024年3月4日,杨某卫入职清瑞环境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被派驻到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从事绿化养护工作至事发当日。

(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

2.深圳市清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事故发生经过

因小区业主反映,其所在楼栋南侧部分树枝过长,已触碰到其阳台玻璃,要求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2024年5月2日上午9时30分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主管张某带着杨某卫一同前往该业主室查看,发现无法从室内进行处理,二人随即来到涉事树木楼下作业。杨某卫手持一根长5.5m绑有手锯的伸缩杆,站在挡墙花池顶部开始修剪树枝。持续操作约3分钟左右,一节树枝突然掉落击中杨某卫,杨某卫身体失稳,以后仰姿态从挡墙花池顶部坠落至市政道路,脑部着地,身体被卡在路旁停放的机动车与挡墙中间。张某见状立即跑到挡墙下方查看杨某卫受伤情况,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随后120救护车将杨某卫送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进行救治。5月11日,杨某卫经救治无效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新天国际名苑A3栋南面挡墙,该挡墙顶部为花池结构,花池高约80cm,种植有高1—1.5m、间距约1m的灌木,灌木与花池结构共同形成绿化隔离防护。花池外侧为市政道路,该道路为沥青路面,靠挡墙侧规划的机动车停车位内停放有机动车,挡墙花池顶距市政道路高2.8m,事发时杨某卫站在挡墙花池顶作业,未佩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A3栋楼下靠市政路挡墙的第一棵树,在距挡墙顶部7—8米高处有一新断枝朝向A3栋楼宇一侧,该断枝为事发时修剪的树枝残留,断枝断口参差不齐、呈撕裂状。涉事树种为小叶榄仁,落叶乔木,树体结构特点:单轴分枝;中干干性强;轮生枝呈水平展开,层性强;树冠平衡分层,呈塔状伞形,层次分明;深根性。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此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杨某卫,男,57岁,四川省合江县人。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核定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10万元人民币。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4年5月2日9时30分许,事故发生后,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主管张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杨某卫送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进行救治。

5月2日11时许,区政府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做好伤者救治工作;二是进行现场勘察,固定证据,对事故经过进行核查;三是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和事前防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杨某卫于5月2日入院后,经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原发脑干损伤等病症,经过两次手术清除脑内血肿后转入ICU病房予告病危。5月11日,杨某卫经救治无效死亡,同日,清瑞环境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善后工作得到解决。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主管张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杨某卫送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进行救治,事发单位已尽到积极救治死者和及时上报事故责任。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香蜜湖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立即到达现场并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合法合规,处置及时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杨某卫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站在高2.8m的挡墙花池顶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规定,被断裂后的树枝砸中,导致其身体失稳从挡墙花池顶部坠落,造成事故发生。

(一)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受事故调查组委托,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福田区香蜜湖新天国际名苑绿化修剪作业“5·2”物体打击事故技术分析报告》,报告认定此起事故为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根据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故意因素。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未监督、教育杨某卫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教育和督促杨某卫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杨某卫,男,其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未佩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被断裂后的树枝砸中,导致其身体失稳从挡墙花池顶部坠落,造成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建议

1.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张某,男,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兼管保洁和绿化工作,事发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杨某卫未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国际名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排除能力,避免因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隐患识别能力弱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法定职责:使用被派遣劳动人员时,应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发包绿化养护项目时,应及时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应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压实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二)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一是要深入剖析本次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单位的监督和巡查管理,确保各项作业及时纳管,监督和指导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二是要重视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效果,将此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向辖区内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全方位解析本次事故成因及后果,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袁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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