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建筑市场数字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本月起,“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用。
按照要求,7月1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及参与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通过市平台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及人员信息。所有在建及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信息、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全部纳入市平台管理。参建企业应根据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实时更新施工进度。按照总包负总责的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因果关系上传至市平台;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应负责将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因果关系上传至市平台。企业所上传的项目施工合同将作为企业业绩认定和业绩入库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推送至省平台及全国四库一平台。未录入市平台的施工合同及企业业绩,不予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三包一挂”等监督检查中使用市平台填报企业、项目的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处理处罚情况等重要信息,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定检查任务,实现监督检查数字化闭环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区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属地企业、项目使用市平台情况依次排名,对工作突出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