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
为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行动方案》从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等三个方面,提出九大工作任务。
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要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
要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逐步实现全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地注册、全国通用”,破除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
要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研究建立相关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要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在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法规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
要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完善货物服务招投标、非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和质疑投诉等部门规章,研究将需求管理以及合作创新采购等制度上升为部门规章。完善采购交易机制。完善预留份额、评审优惠、需求标准发布等支持措施。
要加强标准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分类制定政府采购标准文本。
在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
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