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着力解决企业公平有序竞争的问题。强调,对建筑业企业在招标投标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提升建筑业综合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支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加快建筑人才培育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举措。
《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着力解决企业公平有序竞争的问题。强调,对建筑业企业在招标投标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确保市场公平竞争。通过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增加企业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会,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若干意见》提出,提升建筑业综合发展水平,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求,加大对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市、县、企业支持力度,注重建筑业总部招商引资,集聚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首次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揽的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投标业绩。同时,要求在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增加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民营建筑企业的融资成本。
《若干意见》提出,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引领,着力解决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问题。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并明确,加大智能建造发展的用地支持,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从BIM(建筑信息模型)、智能装备、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全链条赋能新型建造模式。
《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着力解决走出去发展的问题。要求,鼓励并支持各地政府组织建筑市场推介会,助力企业寻求合作机会,拓展业务领域。同时,支持省内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参与省外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
《若干意见》提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解决企业降本增效的问题。要求,鼓励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最高不超过3%降低至1.5%,对于征信良好、按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要求等条件的企业减免建设工程质量、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若干意见》提出,持续加大金融支持,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合理确定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利率水平;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业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不额外增加担保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筑人才培育,着力解决建筑人才培育的问题。要求,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可按照职称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参加相应职称评审。同时,开展“齐鲁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行动,为建筑业企业“量身订造”技能人才。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招投标工作将持续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
实现“当下治”,就是要聚焦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活动、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招投标领域五方面20个问题,持续开展一年半时间的专项治理。通过项目抽查、受理投诉举报、进行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问题,做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纪委监委盯领导干部、行政部门盯业务监管、公安机关盯违法犯罪,实现行刑联动,行纪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