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要求,在建筑产品设备领域,修订完善脚手架、建筑结构材料、幕墙胶粘剂、钢筋连接、建筑部品部件等相关产品标准,保障施工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传统领域安全风险日益增加,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兴安全风险挑战更加严峻,防控重特大突发事件难度加大。为深入推进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住建部等十一部门就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提出指导意见。
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科学合理、国际兼容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标准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制修订公共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0项以上。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进程” 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要求,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鼓励各地聚焦不同地域自然灾害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防御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地方标准。
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鼓励相关政策引用标准,推动标准与公共安全相关政策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
完善公共安全各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高危领域转型升级标准化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探索形成科研、标准、产业协同推进的新模式。
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在网络安全、燃气具及配件、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视频安全、个体防护装备、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估。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试点。
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公共安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
《指导意见》明确,要在公共安全基础通用、社会治安、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建筑产品设备等15个重点领域,加强标准化建设。
在公共安全基础通用领域,要求以城市公共安全为主要场景,开展韧性城市、韧性社区和韧性组织相关标准制修订。
在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要求,及时制修订涉及行人、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组织管理、公路安全防控、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交通安保等标准。
在安全生产领域,密切跟踪研究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通用、个体防护装备、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危险作业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以及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冶金有色、工贸安全等重点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和标准样品研复制。
在消防救援领域,加快制修订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和防火阻燃材料、绿色环保灭火剂等消防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研究制修订建筑保温材料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材料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建筑使用火灾风险评估、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
在建筑产品设备领域,要求,以增强建筑抗震能力为目标,研究制修订工程抗震、减震、隔震相关产品标准,完善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建筑摩擦摆隔震支座、金属滑轨隔震支座、建筑钢结构球型支座产品标准。为保障施工安全,修订完善脚手架、建筑结构材料、幕墙胶粘剂、钢筋连接、建筑部品部件等相关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