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眉山市司法局召开《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座谈会。
一是听取《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仁寿县、洪雅县贯彻实施情况。市级完成万景进园等68个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备案和技术指导,发放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核实合格证70余本,新增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办理许可事项172件,小区违规占用绿地、破坏绿化投诉和信访案件124件,行政征收109万余元。
二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行政执法事项18项,涉及行政许可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形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就目录所涉执法领域和执法事项进行了研讨。
三是确定立法后评估推进路径。结合市住建局2024年立法任务和《办法》实施中面临的绿地监管难度大、绿地系统规划尚需完善、公园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绿地老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会议决定于下半年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等标准开展评估论证。(供稿:眉山市司法局 徐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