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高温天气持续,给建筑施工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12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温、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施工安全进行再部署。
《通知》要求,要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查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等行为,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防高温暴晒,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火灾事故。强化临时用电管理,合理分配用电负荷,防止因电力负荷过大引发火灾。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通知》要求,要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有限空间、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高空施工作业,严防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坍塌、边坡崩塌、窒息、触电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工地宿舍、办公区、工棚、食堂、工地围挡等设施的管理,严防降雨引发的倒塌、坍塌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极端天气专项督导检查,做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预防,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要求,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安全日志等制度,坚决纠治习惯性违章行为。各级住建部门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