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从深化调查评估、加强规划统筹、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等四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要求,深化近期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系统谋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空间布局,引导实现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城市服务功能的整体提升。
为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然资源部要求,深化资源资产调查评估,为科学规划奠定基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拆除重建范围的,应保证土地、房屋权利清晰、合法、无争议,原则上已办理不动产登记。
要加强规划统筹,促进区域平衡、动态平衡。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按需加快编制城市更新相关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系统谋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空间布局,引导实现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城市服务功能的整体提升,激发城市和社区活力。
要强化政策支持,激发改造活力。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相应的正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应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包括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此类增强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空间利用如涉及规划调整,应简化程序办理。
要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全周期监管机制。鼓励各地按照依法、安全、便利的原则,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不同情形优化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简化工作程序,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不得以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方案、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方案等替代法定规划作为规划许可依据实施改造,防范法律、安全和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