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岳刚彦宣读了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鹤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大货车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对联合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工作进行了安排。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新华就联合整治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进行了安排。
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孙爱兵就联合整治城管执法部门工作进行安排,他强调,一是强化车辆管理。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要求降尘除污,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对渣土运输、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工地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温情服务执法的基础上依法严厉处罚,并按时上报处罚案件情况。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深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企业广泛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车辆驾驶员安全运输意识,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四是深化联合执法。城管要会同交警、交通部门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加强日查夜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给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吕连海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基于当前鹤壁市环境状况采取的紧紧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员。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定岗定人定责”,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严格处罚,切实加强对进城大货车的管控,夯实渣土公司管理责任,提高驾驶人员安全运输意识,强化“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标、措施、意义,营造严管氛围,提高货运企业、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四是规范文明执法。各部门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负责人,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处罚地点、处理人员、处罚所需手续,杜绝推诿扯皮,杜绝负面舆情。五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违规大货车污染环境问题,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共管共治,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提升执法的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为鹤壁市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