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5月29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对实施方案及相关支持政策作了解读。
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烟台市把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作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集中力量定标准、出政策、建机制、推项目,全力打造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烟台样板”。在先行打造2个省级试点项目基础上,未来3年,烟台围绕主城区和16条产业链谋划布局了80个高品质住宅项目,目前已启动16个项目。
《实施方案》明确了“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复合、美好宜居、智慧科技、烟台特色”6个维度建设方向,提出建立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体系、项目评审管理推进体系、打造一批高品质住宅项目、出台一系列高品质住宅支持政策的任务目标。烟台将按照“市级统筹、分区实施”的原则,建立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目标要求,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兼顾各区市高品质住宅建设需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启动一批高品质住宅项目,逐步形成烟台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样板集群。
《支持政策》立足为群众提供性价比最佳的“好房子”,参照省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烟台实际,从土地出让、规划设计、行政审批、项目管理、验收交付、物业运维、金融支持、示范推广各环节提出22条优惠政策,在提升建造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整体开发建设费用。
土地出让方面,《支持政策》提出了土地出让金核减建安成本增量、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供应基础配套设施等政策,着力降低房企负担,增加优质地块供应。规划设计方面,允许对未开发土地容积率进行调整,优化新建社区公建配比,允许与周边地块统筹配置;同时,广泛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容积率方面提出对室内挑空空间、公共空间的架空层、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等一系列容积率减计优惠,切实提高群众居住品质。
行政审批方面,烟台将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对优质联合体开发项目放宽预售审批形象进度要求等政策,推动高品质住宅早开工、早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放宽备案价格限制、着力推动红线内水电气暖配套施工费用分期缴纳,持续减轻房企负担。验收交付方面,严格实行分阶段验收,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安心的“好房子”。物业运维方面,支持引导高品质住区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创建“幸福示范小区”,让广大业主住得更加舒心满意。
金融支持方面,进一步优化项目开发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高品质住宅项目纳入城市融资协调机制重点支持范围,保障项目建设。对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如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属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
烟台市支持高品质住宅项目评奖评优和技术转化推广,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超低能耗等技术在高品质住宅中的应用,推动示范引领,带动住宅品质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