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共计6条。其中,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现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在售时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为准),由“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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