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产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产业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发展两个全生命周期,集中推出十项改革举措,提供不动产登记全程全时全心服务,搭建起全面的不动产登记“产业版”营商环境政策和服务体系。
据了解,广州不动产登记部门在2022年以来出台便企利企22条、便民暖企12条、支持高质量发展22条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产业版营商环境举措,聚焦产业项目拿地建设到竣工交付全周期、产业主体融资抵押和经营发展全过程,以不动产登记全心服务为宗旨,推出“开设不动产登记产业服务专窗、便捷高效办理产业项目不动产登记业务、深化开展交地、竣工、交房即交证服务、更好满足产业项目“一站式”抵押融资需求、拓展产业项目“带押过户”应用、进一步规范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登记、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相关登记业务、做好企业改制重组涉及不动产登记服务、建立产业项目和园区服务机制、提供不动产登记线上专家咨询服务”等十项举措。
这十项举措有四个突出亮点:
一是全面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开设不动产登记产业服务专窗,提供绿色专属服务。产业服务专窗提供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产业主体办理不动产购买、抵押、变更、注销登相关登记业务无需预约、无需叫号,不动产税务、登记一窗联办、专人专线、即来即办。
推行产业项目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一窗办理”“一小时办结”服务。企业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区块链可信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实现“全程网办”,无需现场跑动。企业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产业服务专窗,实现不动产网签、登记、税务、水电气过户“一窗办理”,对于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执行“一小时办结”。
深化开展交地、竣工、交房即交证。向前延伸登记服务,实现与用地、规划、竣工等环节信息共享,推动相关业务联办、多证联发。深化“交地即交证”,在土地竞买申请书增加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推进“零材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共享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及税费缴纳信息等,企业在缴清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深化“竣工即交证”,对不涉及分割销售、共有面积分摊的工业、仓储用房及科教文卫等公共建筑,项目竣工并取得联合测绘成果后,企业可合并办理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及房屋首次登记,实现“一站式”办理。全面推广增量房转移登记(含预抵转正式抵押)线上办理,实现“交房即交证”,免于现场跑动,并优化网办流程,最大化缩短收楼到交证的时间。
二是拓展“带押过户”,灵活满足融资抵押需求。结合产业主体不动产抵押融资需求,打通不动产不同物理形态,灵活组合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土地抵押转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涂销再抵押登记、房屋抵押变更或转移登记等业务,无需企业先办理原抵押注销后再办理新抵押登记。同时通过市内近60家金融机构的“总对总”渠道,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信贷业务与抵押业务无缝衔接。
拓展产业项目“带押过户”应用。在常态化开展一、二手房带押过户基础上,联动金融机构等部门,创新开展土地“带押过户”,优化土地二级市场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困境;积极推广工业厂房、商业等类型不动产“带押过户”应用,推进“带押过户”在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兼并、重组、分设等场景中的应用。
三是围绕“全程无忧”,助力企业经营发展壮大。对于制造业企业、符合广州市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的“链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工业产业区块内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的产业用房,供地文件无限制整体确权或分割转让约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位办理分割转让,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同时分割转让和受让的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征求所在区、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意见,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价值。
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相关登记业务。对工业用地使用权按照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配套做好涉及土地使用权登记以及转让、抵押登记业务的办理工作,助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低效用地完成再开发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办理土地及房屋转移登记,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做好企业改制重组涉及不动产登记服务。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不动产权属转移且符合相关减免税或暂不征税政策的,通过各不动产登记大厅产业服务专窗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税,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对符合《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变更登记。
四是开展“量身定制”,健全排忧解难服务机制。建立产业项目和园区服务机制,实现诉求“直达快办”。主动对接重大产业项目、产业园区,加强与税务、住建、工信等部门联动,提前介入项目拿地建设、抵押融资全过程,专窗靠前指导、全程协办,建立产业主体诉求“直达快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