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5月7日消息,为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降低购房群众贷款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坚持因城施策,对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进行精准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政府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5月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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