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4〕1号),提出7个方面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包括,支持房屋“卖旧买新”,对“卖旧买新”个人给予补贴。从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的个人,政府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卖旧买新”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