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两项通知,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同时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其中,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指出,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关于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通知则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一是,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二是,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调整为满六个月。
据悉,上述两项通知均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