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以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方式焕发城市活力。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3份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区域综合性更新项目可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统筹主体将被赋予促使居民达成更新意愿、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谋划等职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明确,区政府可以将区域综合性更新项目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划定为一个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一规划、统筹实施。那多个项目统筹实施该由谁担任统筹主体?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各区政府负责统筹主体的确定和监督管理,在原则上,将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区政府应组织专家、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
统筹主体确定后,将被赋予推动实施单元城市更新的重要职能。例如,通过开展意见征询、入户调查等,促使区域内的居民等达成更新意愿;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谋划;梳理实施单元更新资金、资源或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堵点;推动实施单元范围内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实施等。统筹主体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此次发布的《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定位和管理流程。城市更新项目库用于支持项目孵化生成,承担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确认、谋划储备、协调推动、动态调整、信息查询等功能。
在工作流程方面,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采取闭环管理,即“更新意愿和项目征集——储备项目库——实施项目库——编制计划——审批实施——项目出库”管理体系。储备项目取得统筹或实施主体确认后,规划、功能业态及监管要求等基本明确,并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其具备实施条件,即可调整至实施项目库。
接下来,市区两级政府将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城市更新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项目纳入计划后可享受建筑用途混合、综合确定土地价款、信贷及住房公积金等各方面政策支持。
城市更新涉及专业多、内容杂。一直以来,专家咨询是北京市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条例》中也提到,要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制度,为城市更新有关活动提供论证、咨询意见。
《北京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制度,土地及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历史文化等专业领域的各类专家将涵盖其中。
进入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需要承担相应职责,包括为城市更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提供专家论证和决策咨询、针对北京城市更新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每位专家每年至少完成一份专项报告等。在任期方面,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