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公布,广东省珠海、韶关、东莞、中山、江门5个地市入选,数量为本批次全国各省入选地市最多。截至目前,包括入选前两批次的广州、深圳和佛山,广东共有8个地市入选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提前完成了省预期目标。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近年来,广东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儿童友好理念,出台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儿童友好基地建设指引,强制度、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不断提升儿童福祉,积极打造一批省级儿童友好示范县区、示范镇街和儿童友好基地,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据悉,新入选的5个地市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均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此外,5个地市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珠海按照澳珠极点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定位,近五年出台相关政策近100项,获得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称号,在全国率先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范围,率先启动大龄残障孤儿市场化保护性就业项目“圆梦计划”。
韶关市在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过程中与珠三角城市错位发展,“六个首创”突出本地特色:首创留守儿童关爱新模式、首创“模拟家庭”儿童养育新模式。
东莞市构建了囊括百名专家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智库,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的通知》,率先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考量。
中山市将“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融入城市建设中,在全国率先打造性别平等教育“中山模式”,创新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校园。
江门市发挥“侨”的优势,护航侨乡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在全国首创把儿童免疫公共服务中心建在公园,利用城市最好的空间和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儿童疫苗接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