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全市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在污泥处理处置上做到五个坚决:坚决不能在厂区大量堆积污泥,坚决不能不称重出厂,坚决不能擅自倾倒丢弃,坚决不能委托给不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污泥台账坚决不能弄虚作假。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污水处理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关键一环。各县区各污水处理厂要高度重视城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工作,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对照通报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纠自查,对存在问题落实具体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逐项整改到位。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要强化监管职能,完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跟踪督办,以严格要求促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认真做好设施日常检修、水质监测、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切实抓好关键环节重点点位的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