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海南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代理预(销)售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严厉查处代理销售机构串通开发企业加价销售、违规收费、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代理预(销)售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核查参与商品房代理销售、渠道销售经纪机构从业资质,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严厉查处代理销售机构串通开发企业加价销售、违规收费、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三亚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营造运作规范、诚信经营房地产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三亚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预售、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案场,重点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代理销售及渠道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案场,采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座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重点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
商品房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并开展大规模销售广告宣传、收取预付款、定金等未批先售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从业资质,并开展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或参与新房渠道分销等房地产经纪相关业务。
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垄断房源,垄断市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联合售房人抬高房价,操纵市场价格。
在备案价格之外向购房人加价收取其他名目费用,或将委托装修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等变相涨价行为。
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要求购房人将房款转入监管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代理销售经纪机构违规代收购房款、变相加价费用等,以及开发企业随意挪用预售监管资金,超额度、伪造施工量申请资金拨付等违法违规行为。
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未按规定公示预售许可证、一房一价表、销控表以及代理销售经纪机构从业资质等信息,销售人员不向购房人说明项目为代理销售等。
据了解,专项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经纪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
检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日):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在售、待售销售案场按照《三亚市商品房代理预(销)售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总结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商品房代理预(销)售监管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检查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通知》强调,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销售行为,并视情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