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才,适应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吸收相关部门、人才、社会意见,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修订出台了《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鹤建〔2023〕37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鹤人社〔2023〕55号),新增F类人员,享受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由5类调整为6类,扩大了人才保障范围;取消了“在鹤工作情况证明”、“申请公租房的有关证明”等个人提交要件,简化了住房补贴申请要件;删除了市场监管、税务等2部门审核环节,简化了审核程序;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购租房补贴拨付至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发放,优化了住房补贴的发放流程。同时,新办法印发之后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住房补贴的,按照新办法执行。目前正在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的,按原办法执行完毕,保证了工作的完整性、政策的连续性。
《办法》是鹤壁市升级“兴鹤聚才”计划2.0,“1+N”一揽子人才引进政策措施重要之一,对充分做好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