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邀请安阳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晓红律师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出台背景及必要性、修订历程及新亮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机关的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培训内容丰富、分析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夯实了基础。
举办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做好乡镇机构改革涉及的城市管理系统“后半篇文章”,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确保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规范行使城市管理领域下放的32项执法事项。
周国瑞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下步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履行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对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进行了完善,对行政复议审理及决定的具体程序进行了全流程优化和创新性改造。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各执法单位和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要顺势而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好新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从根本上改进执法方式、减少执法争议、优化执法效果。确保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二要学懂弄通,规范执法。全系统各执法单位要扎实搞好法治培训,着力解决好学法不深入、用法不规范、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学法用法、依法办案,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三要提升素养,展示形象。要持续开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