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1月17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要求,按照《导则》的规定,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要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使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社区,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
据了解,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是重大民生工程。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使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社区,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主要是通过在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
如何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在规划选址方面,《导则》规定,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可选择以下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广场用地等。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变更原有土地用途。
新建居住区要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配建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
既有社区要逐步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和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工作,大力优化整合社区配套建设用房等公共空间,合理利用拆除腾退用地、闲置低效用地,社区周边可再利用的闲置厂房、仓库、集体房屋、商业设施,以及不符合城市发展方向、闲置低效、失修失养的园区、楼宇、闲置校舍、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空间资源,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在规划布局方面,《导则》规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选择在安全的空间和场所进行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规范要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宜在社区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设置。
在建设规模方面,《导则》规定,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纳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计范围。
在建设形式方面,《导则》规定,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结合实际条件,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散设置。以资源整合、集约建设为原则,重点推广和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可“插花”式分散建设功能相对单一的嵌入式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功能,统筹设置服务场景,优先保障婴幼儿托位、具有短期托养功能的护理型养老床位设置的
必要空间。
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标准由城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一般不应小于600平方米,有条件的可明确不宜小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设置上限。服务功能尽量集中设置,原则上不应少于3项,其中鼓励引导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服务功能不少于2项,有条件的一般应配置养老服务或婴幼儿托育服务功能。
暂不具备建设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的社区,可“插花”式分散建设功能相对单一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根据群众需求,优先选择配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等服务功能,可酌情辅助配置其他适宜的服务功能。
在建设方式方面,《导则》规定,新建社区配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重点考虑“一老一小”服务需求,优先在低楼层布置,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地下、半地下、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并与社区现有服务设施统筹兼顾,实现共建共享。
既有社区补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充分挖掘、合理利用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空地、拆除腾退用地、低效闲置用地等资源,通过整合社区用房、产权置换、征收改建等方式进行,与社区现有服务设施统筹兼顾,实现共建共享。
既有社区已具有相关功能的服务设施,但规模不能满足建设标准的,在符合日照、消防等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各地城市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适度增容扩建。
既有社区闲置、低效等用房改建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资源的统筹调配,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引导产权人等主体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场地,将符合条件的场所优先转型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在建设内容方面,《导则》要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统筹考虑社区服务供给和居民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
养老服务功能应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养老服务功能布局时应统筹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等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设施环境。
养老服务功能应结合服务社区的人口结构、老年人数量、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功能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