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驻马店市高度重视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瓶改管”工作专班,将“瓶改管”工作纳入《驻马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11项重点任务之一。多次组织各级燃气主管部门、管道燃气公司召开“瓶改管”工作推进会、技术研讨会,梳理协调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方位扎实推进“瓶改管”工作。
全面摸底,明确任务。驻马店市将全市城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符合燃气相关标准规范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商业、公共服务机构等非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瓶改管”改造范围。各县区组织所辖乡镇办、社区及燃气企业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场所开展多轮全覆盖拉网式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契合驻马店市实际的“瓶改管”方案,明确各县区目标任务,强统筹协调,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周密组织,科学施工。严格遵循“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原则,对用户和天然气管网覆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逐户分析研判,并按照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和实施难易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明确的时间节点统筹推进“瓶改管”改造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序安排施工,严控材料质量,严格施工监管,尽力缩短工期,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生活出行的影响。
简化审批,快速推进。将“瓶改管”纳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内容,开通绿色通道,对“瓶改管”项目涉及破绿许可、占掘路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将“瓶改管”项目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并联审批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免审批。管线长度不超过100米,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下的供气工程项目实行免审批,供气企业不需办理项目备案、占路、掘路、伐移树木等行政许可,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即可施工。施工结束后,供气企业按照政府指定标准恢复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二是快审批。管线长度100~150米,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下的供气工程项目实行快速审批,审批即时即办。三是实行一对一服务管家。推行“零跑腿”“零资料”“零费用”“零申请”的四“零”服务,压缩工期,提高效率,加快“瓶改管”改造进度,让用户尽早通气。
降费让利,惠企利民。为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用气成本,实行一口价模式、租赁模式。其中一口价模式为安装款一次性缴清,在工程快速预算报价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30%的优惠。租赁模式为前期用户只须交燃气设施押金,后期在用气过程中按月交设备租赁使用费,这种方式可有效降低用户的前期费用投入。根据流量大小,月租金标准分为335元、519元、591元、622元、673元5个等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结合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和“瓶改管”摸排工作,逐街道、逐商户宣传“瓶改管”的安全性与普惠性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提高用户的改造意愿,由“让我改”变成“我要改”。全市累计出动2600人次,印制宣传资料1.5万份。对“瓶改管”潜在对象,燃气公司提前介入、点对点、面对面上门宣传服务,从源头上引导用户使用管道天然气。
加强调度,强化督导。驻马店市城镇燃气专班坚持每周对“瓶改管”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动态掌握进展情况,汇集全市数据、建立台账。每月对各县区“瓶改管”工作完成进度进行通报,对“瓶改管”工作进度缓慢的进行督办,较好地保障了“瓶改管”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驻马店市将按照“先重点攻坚、后全面推进,应改尽改、愿改全改”的原则,全力提升“瓶改管”工作的覆盖面,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典型效应,精心打造一批看得见、能学习、可复制的“瓶改管”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瓶改管”工作,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的完成具备条件的非居民用户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