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
据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介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这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总体思路。《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明确了改善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了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是明确了重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四是明确了责任落实。《行动计划》强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行动计划》对住建领域提出要求,要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要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
要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