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兰州市政府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到2024年底兰州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2025年底不低于30%,2030年底达到40%以上。
通知指出,兰州市城镇新建建筑应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板(含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等部品部件,鼓励住宅工程采用预制遮阳板、预制阳台板、预制空调板、集成厨卫等预制部品部件。
兰州市城镇新建建筑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社会投资的规划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轨道、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工业建筑 (厂房、仓库等)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应达到30%以上。
在政策支持上,通知指出,要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研发中心,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能供给。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兰州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项目登记”建立事前告知承诺制度,增加装配式建筑必选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时,可不受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的限制。对装配式建筑建设、施工企业,优先办理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业资质升级、延期业务。
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企业,可申请按照税收优惠政策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在税前列支,并享受相关优惠加计扣除政策。对涉及兰州市内跨县(区)运输超大、超宽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等方面予以支持。
鼓励支持装配式建筑建设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装配式建筑配套技术和新技术研发,优先推荐拥有成套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研发成果优先参与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评价。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优先推荐参评各类示范工程,优先推荐参与“鲁班奖”“飞天奖”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奖项评选。
在金融信贷支持上,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的其他省市优秀装配式建筑企业,积极落实招商引资设计单位应按照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定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