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完善,运行效率、整体效益和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各地基本建成人民满意、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住建部提出,要按照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整体谋划、协同实施,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系统健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住建部要求,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放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首要位置,倡导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加强与市政管网、公共服务、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的融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
要有序推进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建设。人口较多、交通压力较大的大中城市,应聚焦促进城市及周边高快速路一体化、提升城市通勤走廊出行效率、完善城市货运物流通道网络、优化轨道交通线网及提升客流效益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有序开展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建设。做好快速干线交通系统与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的衔接,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要积极实施城市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建设。要优化道路网的级配结构,提高道路网连通性和可达性,实现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加强城市物流配送设施建设,调整完善线路网络,提高配送效率。
要加快开展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要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科学规划建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保障慢行交通出行空间,积极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慢行交通设施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住建部要求,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发展。要探索覆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行为特征分析,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完善维修养护管理体制和老旧设施更新机制。
要加强充换电站等配套能源设施统筹建设。按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弹性兼容的原则,推动配套能源设施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化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推进城市居住区共建共享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利用周边道路建设路侧充电基础设施。
要加快补齐城市重点区域停车设施短板。结合空间资源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并实施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计划。聚焦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外部新建、周边共享和内部挖潜等项目,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鼓励大中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换乘停车设施,引导居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要建设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探索建设集合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充电桩、停车等设施以及城市通勤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模式(TOD)等数据的监测平台,促进各类数据资源联通共享。
住建部要求,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能发展。要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城市道路桥隧等设施监测系统,完善预警应急疏散联动体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防控管理,建立结构安全评估制度。推动城市道路桥隧隐患探测检测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鼓励研发及使用先进探测检测设备。
要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推广绿色施工,重视施工后期生态修复,推进废旧建材、项目渣土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对己建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鼓励开展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碳排放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