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把握“法治住建”内涵,扎实推进“法治住建”建设,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实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明确下一步目标任务,确保“法治住建”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董海立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切实把建设“法治住建”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城市更新、城乡绿色发展、住房安全等工作建立完善法规体系,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自觉强化推进“法治住建”建设的责任担当。要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筹划、思考、研究实现行业治理以及单位工作法治化的方法途径,教育和引导全体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完善方法举措,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实、落地、落细。三是要力争在解决建设“法治住建”短板弱项上有所突破。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法定职责以及管理、服务事项,明确并优化内部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体系,着力在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规范约束公权力、创新行政监管方式、持续塑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四是要不断推动全省“法治住建”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全面检视和总结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工作,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实际,积极推进,力求高标准落实、高规格完成。加强行业领域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确保“法治住建”建设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上,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以创新“134”工作法“,坚持一个目标,把握三项重点,夯实四个基础”为题,全面汇报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工作,新乡市住建局等6家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宇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作专题辅导。他在发言中提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条轴线。同时,因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最为频繁与密切,法治政府建设也直接关系着人民利益能否得到维护,人民呼声能否得到回应,人民福祉能否得到增进,可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生动的实践。法治政府建设还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暨法治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厅法规处、建筑市场监管处、执法监督处有关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