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
记者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家庭结构变化,高龄、失能、空巢、留守等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助餐服务已成为老年人的普遍现实需要和热切期盼。但老年助餐服务在覆盖范围、供给质量、方便可及程度、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此,民政部等11部门研究制定了《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从“总体要求、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可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实施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已在全区域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的省份,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尚在局部区域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的省份,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全国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
到2026年底,全国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行动方案》强调,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行动方案》要求,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可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后,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将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
《行动方案》强调,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
要求,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指导地方抓好落实,即: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灵活多样创新服务方式、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扶持、规划用地、设施配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