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对象为无法定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手续、未纳入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的所有非法违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突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园区厂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装饰装修、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重点:一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湘建明电〔20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湘建函〔2023〕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环节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的通知》等文件情况;二是检查各地是否建立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机制,明确巡查范围、频次、责任人和线索证据移交程序,以及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检查各地是否定期调度报送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台账,是否依法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和实施信用惩戒。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时间为2023年9月至12月。采取属地住建部门自查自纠、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督查、省住建厅适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查的方式,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执法机制,完善监督与执法的衔接机制,建立与乡镇政府协调联动的居民自建房监管机制,加强与教育、民政、文旅、医疗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督促物业部门制止报告公共装饰装修违法建设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并严肃查处追责,发现非法违法建设的,一律责令停工,依法依规严格实施处罚,记录上报严重不良行为,做到“停工一批、处罚一批、督办一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典型地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开曝光。(记者 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