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针对因灾受损的住房,该厅已启动城乡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全省组建鉴定队伍92支,鉴定人员147人,及时跟进做好房屋安全鉴定,逐户出具鉴定报告,建立《因灾受损房屋鉴定台账》,做到“一户一表一卡”“一乡(街道)一册”“一县一台账”。加强重建住房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多角度、多渠道叠加落实扶持政策,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力争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修缮加固和已开工新(翻)建住房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每一户、每个人都能安全温暖过冬。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边核灾、边重建”原则,组织大型国企统建、迅速归集可换购房源等有效措施加快重建步伐。对于新建类住房,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质量安全、风貌协调、绿色低碳”要求,加强农房设计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编制灾后住房重建公示板参考示例,指导各地设立村(社区)公示板,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图集示范、公示受灾基本信息及房源供求、专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等,让群众看得懂、摸得着,受灾不受堵。
通过组建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设计师驻点活动等,在建房标准、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建立优秀施工企业库和绿色建材库,供受灾地区选择,保障因灾倒损住房重建质量。重建完工后1个月之内,将组织应急、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建住房进行检查。
目前,五常市在市、乡、村三级组织的带领下,受灾群众正在分类有序实施灾后受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五常市常堡乡、龙凤山镇因灾受损的房屋已陆续开始重建,力争又快又好建设新房。
下一步,省住房和建设厅将尽快完成鉴定结果复核、抽核,逐级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保,力争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修缮加固和已开工新(翻)建住房重建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对具备施工条件的能开尽开、早开快开,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与群众协商一致,确定重建方式、标准规模、备工备料等事宜,做好施工准备。(记者 吴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