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和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奖励、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公告。
其中,公告称,2023年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和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奖励、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从即日起到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引进机构可向人社部门申报补贴。其中,特级人才的购房补贴从原标准的250万元提高到了1000万元,一至四类人才的购房补贴标准均有大幅提升,分别为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据悉,本次的申报对象为经认定、评定或经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的东莞市特色人才,含2022年1月1日前获认定、评定或“一事一议”确定,且2022年1月1日后已办理换领特色人才证书的东莞市特色人才,以及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A、B、C 类分别相当于特色人才一、二、三类)。
在房补方面,特色人才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对应的住房性质须为商品住房。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完东莞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正在享受东莞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继续按申请时的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执行,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