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12月,石狮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城市扬尘整治,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此次整治目标是:加强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控监管,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职责,围绕建筑工地“六个100%”(即场地周边围挡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道路路面硬化100%、裸土覆盖或绿化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100%洒水湿作业),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 ,群众满意率100%,建立健全扬尘管控长效机制。
整治重点有三方面。一是房屋在建工地。重点整治建筑工地防治扬尘污染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认真,工地喷淋、雾炮机等设施配备不足,抑尘降尘“六个100%”落实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砂浆预拌、施工废弃物处置等工序、环节防尘抑尘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建筑拆除工地。合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规范使用洒水车、雾炮机等喷淋降尘设备,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严禁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开展爆破或拆除作业;督促工地及时清理拆除下来的各种材料,在指定场所分类堆放,并于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三是闲置建设工地。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1个月的必须进行临时绿化、铺透水砖或者绿网遮盖。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将建立整治台账,组织摸排辖区基坑土方开挖、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及拆除工程、闲置工地等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动态更新,对标对表,加强层级监管。推进联网联控,各在建项目要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并结合气象参数、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做到实时监测联网联动喷淋降尘。实施扬尘四色分级管控,将扬尘治理列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2.0版中加强5S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六个100%”列入标准化季度考评挂警示牌的考评指标,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每个季度对考评结果进行“红橙黄蓝”分级管控。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行为,每周一线巡查辖区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部位及土方开挖、回填和房屋拆除等扬尘污染防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结合远程视频监控,实时掌握各项目工地整改进度,对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应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对扬尘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建立激励机制,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整治氛围,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普及大气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