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苏安居、减轻住房压力,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在前期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与月缴存额挂钩限制的基础上,近日推出全新的租房提取政策。
其中,提取限制方面,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针对新市民(非苏州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全额可提。
此外,针对新市民、青年人:通过系统自动向苏州人口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核查租房事实,新市民、青年人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后仅需签订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即可按月自动将房租费用打到绑定的银行卡上,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两年、三年中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