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外发布,正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通知》显示,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
据介绍,继今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限额后,此次继续提高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原因有二:一是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因为办理简便,99.5%的市民都采取这种方式,针对性提高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满足和惠及了绝大多数租房提取人;二是考虑到已备案租房提取人数较少,以及需要强化已备案和未备案提取权益的衔接和统筹,故此次未调整已备案租房提取额度。
在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方面,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据了解,该调整针对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多为老年人、收入较低或没有公积金的实际,实现了子女公积金助老、孝老,体现出正向政策导向和正确道德取向。
《通知》还显示,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绵阳市域内异地购房,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此外,《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在公开征求意见。(记者 黄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