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购房模式。转变缴存人原本“自筹首付资金-申请网签备案-提取公积金”的购房模式,实施首付款可由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直接支付至监管账户,减轻职工前期筹款压力,确保资金安全、监管有效。2023年5月,政策发布后获得购房者一致好评,交易决定期也大幅缩减。通过窗口前台、热线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咨询相关事宜达1000人次,各级媒体累计传播量超10万次。
二是优化申请材料。精简申请材料,在缴存人的《认购协议书》或《居间协议》中增加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条款,由公积金富阳分中心核准后确定可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以此作为首付款凭证之一。购房者申请该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交材料,全程由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自政策实施以来,已通过新业务模式成功出售房产57套,减少原始申请材料171份。
三是简化办理流程。在前期核定可支付公积金金额时同步做好提取的预受理工作,依托富阳区房产综合管理、杭州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等系统,实现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信息部门共享,实时掌握业务办理进度。区住建局、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富阳支行等各部门间业务信息无缝对接,实现购房者“一次都不用跑”。交易资金(包括公积金)全程纳入政府监管状态,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监管有效、交易真实。目前,该区已为79名职工成功办理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