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江西省直机关工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动员省直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倡议书》,要求省委各部门、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充分发挥省直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和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带动更多的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江西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和志愿者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带头遵守垃圾分类制度,倡导绿色办公,支持节能减排,倡导理性消费,做好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将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活动开展有机融合,当好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行者。
争做垃圾分类的传播者。各单位志愿服务队要积极深入结对共建的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利用宣传海报、电子屏、社区公告栏等传统 渠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行为示范、垃圾分类知识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争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关乎 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引导作用,当好义务监督员,提倡开展一次桶边值守或巡检,主动劝阻不按规定分类 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耐心劝导群众遵守垃圾分类规则,不乱丢乱扔、分类不混装、按要求投放垃圾,增强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