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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以评估为抓手 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2023-07-20 15:41:28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近年来,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工作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理念,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标准为评估唯一标尺,实行真考、严考、实考,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细化迈进。
近年来,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工作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理念,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标准为评估唯一标尺,实行真考、严考、实考,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细化迈进。
 
一、坚持高位统筹
 
2013年城管体制改革以来,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工作历经了四次大的变革。每一次变革,均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谋划推动,不断完善。
 
(一)评估规格高。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分析会。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评估。
 
(二)资金保障实。市级设置专项奖惩资金6100万元,其中城区上缴保证金3000万元,财政配套资金700万元,每年3700万元用于城区月度、年度奖惩及市民随手拍奖励;县(市)上缴保证金2400万元,用于县市季度奖惩。今年各县市区配套评估资金3788万元,两级评估资金达到9888万元。
 
(三)推动力度大。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工作成效,多次专题研究评估办法,明确“行业监管为主、第三方检查为辅”的原则,动态修订了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将城市综合管理评估纳入市级目标考核。
 
二、完善体系架构
 
2023年1月,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完善了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于今年2月实施。
 
(一)评估对象更全面。城市综合管理评估不仅仅评估县市区人民政府,还评估相关市直部门和管线单位,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评估全覆盖。
 
(二)评估内容更聚焦。评估内容由专项工作、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管理、第三方检查4大类构成,既聚焦“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停车惠民、背街小巷整治等年度重点工作,也兼顾园林绿化、小区物业管理、空气质量部门综合管理,以及环境卫生、城市容貌、市政设施、停车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城管等日常管理。
 
(三)评估主体更明确。市城管委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负责“专项工作”及“行业监管”评估;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空气质量、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评估;聘请的第三方负责对日常管理成效进行评估。
 
(四)评估方式更科学。城区按月度开展评估,县市按季度开展评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检查主要根据智慧城管应用系统运行数据进行评估;线下检查主要采取市直部门检查、城管行业检查、第三方检查方式开展。
 
(五)评估标准更严格。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制定《专项工作评估标准》《行业监管评估标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评估标准》《第三方现场检查标准》等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
 
三、开展精准评估
 
对照评估办法、细则及标准,严格落实真考、严考、实考。
 
(一)坚持公平公正。针对各区管理范围、内容、商贸繁荣程度不同,在第三方检查项目中,设置了道路长度系数、门店系数。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评估,无论区大区小,抽查的样本点数量一致,充分体现评估公平性。
 
(二)拓展问题来源。在第三方评估基础上,拓展“马路办公”“市民随手拍”“天眼查”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渠道,让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全时段、全天候发现问题。
 
(三)强化闭环管理。将各渠道发现的问题对接数字城管,形成问题发现、派遣、交办、处置、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2023年上半年共受理问题21.4万件,办结21万件。建立每日突出问题预警机制,逾期未办结预警问题启动督办,凡督办必扣分,不整改加倍扣。今年以来,共预警问题927件,按期办结率100%。对数字城管积存未办结案件实行滚动加倍扣分,促进问题整改销号。
 
(四)开展精准指导。每月对各区,每季度对各县(市)、相关成员单位评估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评估分析报告,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同时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上门指导、精准帮扶,推动各县(市)区、相关成员单位改进工作。
 
四、强化结果运用
 
(一)严格兑现。每月对城区前两名分别奖励60万元、50万元,对后两名分别扣罚40万元、30万元。每季度对县市前两名分别奖励60万元、50万元,对后两名分别扣罚60万元、50万元,今年以来,县(市)区最高奖励230万元,最多扣罚210万元。城区实行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动态绩效管理,设置进步奖,对行业单项工作提升明显的区实施奖励。按问题数量、问题整改质效进行动态扣分扣款。2023年动态绩效奖励1万元,绩效扣罚107.6万元。
 
(二)会议通报。每季度召开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分析会,通报评估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政府、相关成员单位颁发“红支票”“红旗帜”,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发放“黄支票”“黄旗帜”。会上,排名第一名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作经验交流,排名末位的分管县(市)区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
 
(三)媒体曝光。评估结果定期在各大媒体上公布,向市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四)末位约谈。对连续2个月评估末位的区、连续2个季度评估末位的县(市)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连续3个月评估末位的区、连续3个季度评估末位的县(市)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编辑:吏希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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