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发布《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应当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改革试点的重点:
1.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按照《工作指引》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
2.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试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取消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
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要单列,并要清晰地明确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
4.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根据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展造价改革试点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应当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之一进行设定:一是依据招标项目经批准(核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投资概算,按照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范围,确定相应标段的概算分解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二是依据招标标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根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鼓励由一家咨询单位承担招标代理、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专项业务。
关于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指引》规定,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可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以及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不公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关于投标报价,《指引》规定,投标人根据本工作指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并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指南、图册以及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自主竞报。中标单位按经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结算价按合同约定计算与调整。
关于评标,《指引》规定,评标专家应结合最高投标限价认真评审投标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若发现不平衡报价的请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注明。招标人应结合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及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充分的评标时间。
关于合同签订,《指引》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契约精神,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合理约定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风险和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办法。施工合同应明确变更或新增项目的价格确定方式。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在合同中合理约定分段结算节点,分段对质量合格的已完成工程进行价款结算。
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指引》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单列(其中安全施工费要明确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