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验 全国推广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城市更新的重要举措。江西省在改造过程中积极满足居民安全需求和基本生活需求,通过拓宽道路、重整垃圾房、加装电梯、增设配套设施等合理的微举措,在短时间内给老旧小区换上新装。截至目前,2023年列入改造计划的1245个小区、37.565万户,已开工1232个小区、37.16万户,开工率分别为98.96%、98.89%。6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赣州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交流了典型经验,进一步推进了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江西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被住建部选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制选编(2021年)》;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新余市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交流,经验做法被选编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纪实》,在全国推广;吉安市被省委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十佳典型事例;赣州市赣县区光彩花园小区和渝水区福园小区2个旧改项目被选入住建部2022年度对口帮扶的发展工程联系点,并在住建部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上饶市、安义县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被住建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批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两年被财政部江西监管局评为“优秀”。
共同缔造 美好家园
“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在进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有的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有的社区召开板凳会议,有的社区组建临时党支部……通过充分征求民意,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南昌市西湖区将参与式决策引入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幸福微实事”实现旧改工作民议、民决、民评。小区进行改造前,相关部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收集群众意见,汇总成册,向工程设计方反馈。针对改造方案,组织居民投票“PK”,哪个改造项目支持率高就纳入优先改造,改造完工后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民心工程。
合理的微改造,让居住在老旧小区的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江西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行动结合起来。2019年以来,全省共新增停车位22.7万个;共拆除违法建设约9.56万处、217.18万平方米;拆除或安装防盗窗(网)约60万个、近387.96万平方米;新增充电桩设施7200多座,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8910个。同时,新增卫生、教育、养老、助残、家政等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多方筹资 缓解难题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是个难题,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
争取中央补一点。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约212亿元,争取省级财政补助约8.3亿元。地方财政配一点,共计约55亿元。鼓励单位投一点,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约3.5亿元,协调专营单位投资约6.8亿元。引导居民出一点,据统计,各地引导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约5.33亿元。依托市场融一点,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十四五”期间国开行将提供3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截至目前,累计授信金额80.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0.6亿元。
建管并重 长效管理
群众的生活品质和社区治理水平息息相关。老旧小区要建好、改好,更要管好。
引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共同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维护。截至6月底,全省已改造完成小区4548个,1519个小区成立了党支部;2694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1548个小区聘请社会化物业公司,1683个小区由居民自治,1057个小区采取其他方式对改造后的小区实行后续管理。
据了解,景德镇市昌江区推动国企与专业企业合资,组建物业服务公司承接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在多个小区予以实施,积极破解长效管理问题。有的探索社区公共服务。南昌市铁路二村小区成立社会非营利性组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小区提供公共保洁、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新余渝水区采用EPC+O模式,由该区投控集团与中标单位合资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运营维护管理,区投控集团将小区维护“保障和补贴资金”以十年分期支付合资物业公司,保障物业服务水平,实现长效化管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新征程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定能使社区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