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支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建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水利、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充电桩、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积极引导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将盘活的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增量。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