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十条举措》(下称《措施》)。
《措施》从高质量项目建设参与度、各类隐形障碍破除、项目审批、融资渠道、贷款贴息、要素保障、盘活存量等十方面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发展环境。
民间资本作为驱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保持整体投资平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近两年,各地纷纷以重大项目推介、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式激发民间资本活力,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陕西省民间投资需求不足,民营企业对未来预期谨慎,投融资意愿低迷,民间投资增长乏力,全省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0.6%。其中,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下降15.5%;基础设施民间投资下降5.2%。民间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为47.2%,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如何提振民间资本成为陕西亟待解决的问题。
今年2月19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力争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3至5个,新增储备REITs项目8个以上,盘活存量资产200亿元以上;力争年度民间投资增长8%以上。
而本次印发的《措施》成为今年陕西提振民间资本、实现8%增长目标的重要保障。
引导民资参与重大项目
高质量项目是区域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也是民间资本发展的关键载体。
《措施》指出,陕西将分批次向民间资本推介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并明确民间资本参与方式、运营模式和收益来源。
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每季度向同级工商联推送“四个一批”项目清单,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针对发展过程各类隐形障碍,《措施》明确陕西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增设民间资本准入条件,创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等领域,持续清理和废除限制民间资本公平参与、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类“潜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事实上,在官方逐步加强引导与完善惩戒机制的背景下,陕西近两年出现多个民间资本参与甚至主导的重大项目,且多集中于现代产业体系细分领域中。
比如光伏产业,2023年1月17日,隆基绿能年产100GW单晶硅片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落户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计划总投452亿元,将推动泾河成为全球产能最高的光伏生产基地。
此外,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二期项目总投资130亿,待2025年全面建成后将增加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能40万套,预计年产值900亿,可带动就业约1.3万人。
半导体方面,西安奕斯伟硅产业基地扩产项目已经启动,此次扩产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10亿,扩产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半导体硅产业技术实力,强化集成电路产业链综合竞争力。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多年来陕西经济均以投资拉动为主,重大项目是投资落地的重要载体。加快高质量项目落地建设会直接带动就业和企业订单,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相关的项目会进一步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带动增收的同时形成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进而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打通民资“输血通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本次《措施》从融资渠道、财政支持、盘活存量等多方面为民间资本构建出畅通的资金“输血渠道”。
一方面,陕西将建立民间投资项目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省工商联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梳理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需求,组织在陕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另一方面,鼓励各类基金加大向民营企业优质项目的投资倾斜,支持满足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依法合规募集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明确提到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对于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至中国证监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于回收资金安排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
给予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也是本次重点举措之一。陕西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省“24+9+7”重点产业链建设和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省级财政连续两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营中小企业投资项目降低融资成本;对于符合投向领域要求的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2个百分点贷款贴息、期限2年。
盘活存量资产方面,陕西将定期发布全省盘活存量资产台账,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战略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同时,对于得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盘活存量资产专项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在国家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级按照中央资金的30%(不超过300万元)给予配套。
陕西省社科院受访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西安产业经济发展长期保持着国企为主、外资表现亮眼而民营经济仍待提升的局面。随着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发展结构迎来新一轮优化,提振民资便是重要契机。上述《措施》是一次调整与适应。针对不同的民间投资领域及行为,政策支持更加精准细化,进一步助推了“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资敢投”目标的实现。